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是指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負有追究責任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規定的追究職責,情節嚴重的行為。
1、放縱制售假藥、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為的。2、放縱依法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的。3、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不履行追究職責,致使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得以繼續。4、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不履行追究職責,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惡劣影響。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含主體要件、主觀要件、客體要件以及客觀要件這四個主要要件。其中客體要件是指所違反的國家有關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客觀要件則是工作人員對違法行為的不作為;主觀要件則是違法人員有意為之;而主體要件則是負有追究責任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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