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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要做的是委托律師辦理會見,代為申請取保候審,及時了解案情進展,制定出對當事人有利的訴訟方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判決前只有律師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以考慮委托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犯罪嫌疑人認真了解整個案件的具體經過以及了解其對公安機關的口供等。律師會見后對犯罪情節做出判斷并及時為其提供法律幫助、申請取保候審;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檢察院、法院的話,辯護律師可以去檢察院、法院閱卷,調取偵查機關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書證、物證等相關證據,做深入研究后擬定好辯護方案,開庭的時候確定好為被告做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刑罰或者緩刑的辯護,維護被告的最大權益。如果你還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聯系我,點擊我頭像,獲取我的聯系方式,我是申律師,專業從事刑事辯護,取保候審。
您好,關于起訴私生子的父親要贍養費要證據嗎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生活為止。據此,撫養私生子的生母,可以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替子女要求生父支付生活費和教育費。另據最高人民《關于人民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第7、8、9項的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育費應定斯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你好,憑我多年的辦案經驗看,這種情況應該盡快委托律師會見及辯護,依據法律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我們有這方面的成功經驗,如果你不知道具體該怎么做,可以咨詢我,請加我威信,與手機同號,我可以指導你!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申請人:省市制藥廠 地址:省市路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申請人因引入外資擴大生產規模,進行基礎建設,現依法申請生產用地8000平方米。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是國家“”計劃重點建設項目,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壯大,現已發展成為以制藥為主,養殖、種殖、貿易為輔的大型企業集團,成為我國制藥行業的排頭兵。為進一步擴大生產、提高產品質量,本廠于與制藥公司共同出貴,擬建一條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藥品生產線,約需建廠房6座,科研樓一座,外籍科學家公寓一座,共占地約8000平方米。而目前我廠現有空地僅100多平方米,遠遠不能滿足進一步擴大生產的需要。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現根據《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特向市人民政府上地管理部門提出如下用地申請:申請用地面積為8000平方米,土地位置在本市之內,最好能與本廠舊址毗鄰。 以上申請,敬請批復。 申請人:市制藥廠 法定代表人:。
對破產程序中未補充申報債權者有什么特殊規定 在破產清算程序中,逾 最后補充申報期限仍未申報債權的債權人,其實體權利也并不因此而消滅。但因債務人的破產財產從程序上已經全部分配完畢,債權人因未取得程序權利而實際上無法獲得清償。需注意的是,如果在破產清算程序終結后,又發現有債務人的財產,即出現新《破產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的情況,自破產清算程序終結之日起2年內,“發現有依照本法 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六條規定應當追回的財產”以及破產人應當供分配的其他財產,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按照破產財產分配方案進行追加此時不應允許再補充申報債權。因為新破產法第一百二十三條明確規定,債權人只可以請求人民按照破產財產分配方案進行追加分配,而原已確定的分配方案排除了未申報債權者參與破產分配。立法如此規定是有其道理的,因補充申報的債權必須經過債權審查確認程序得到確認后才有權參與分配。而在破產清算程序終結后,所有的破產機構如管理人、債權人會議等均已解散,債務人企業也已注銷,已不可能再對補充申報的債權人進行債權審查確認程序,為個別債權人補充申報債權而重新啟動破產程序的法律與實際成本過高,顯然是不可行的。所以,未在破產清算程序中補充申報債權的債權人,不得參加破產追加分配。 根據新《破產法》 第九十二條 第二款、第一百條第三款的規定,在和解或重整程序中,逾最后期限未補充申報債權者,在和解協議、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但在債務人對和解協議、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可以按照和解協議或者重整計劃規定的同類債權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再向債務人要求清償。這一規定對在和解或重整程序中未補充申報債權者予以特別的救濟,但從實踐執行的情況看,卻是利弊相參。 這一規定的合理之處是,債務人經過和解或重整程序得到挽救,繼續經營生存,而未經債權申報程序申報債權并不剝奪債權人的實體權利,所以其債務仍需履行,符合法理。但由于未在和解或重整程序申報的債權也屬于和解債權或重整債權,所以其繼續行使權利也應受到和解協議或者重整計劃規定的同類債權的清償條件的限制,對其他債權人亦為公平。但問題在于,設置和解或重整程序的目的本為挽救債務人,而當債務人完全履行和解協議或者重整計劃后,又出現和解協議或者重整計劃未曾考慮清償的新債權,當其數額較大時,有可能導致債務人再度破產,原已進行的和解或重整程序實際相當于失敗了。而債權人如果正常申報債權,和解或重整程序可能因不具備條件根本無法進行,債務人將直接進入破產清算程序,避免二度破產。此外,還可能因未申報的債權人在和解或重整程序成功后繼續行使權利,而使債務人實際上多清償了債務。因為在當事人協商和解協議或重整計劃時,債務人的清償能力是既定的,申報的債權尤其是普通債權再多無非是每筆債權清償的比例減少,債務人并不因申報債權增加而需多做出清償。但是,如果債權人不在和解或重整程序中申報債權,而是在和解協議、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再要求清償,債務人就不得不做出額外更多清償了。實踐中,已經出現有的債權人申報債權時不全額申報(如不申報債權利息)以提高清償比例,在和解協議、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又要求清償,有意無意地利用這一規定損害債務人利益的現象。所以,對這一問題必須考慮合理解決。 筆者認為,對新《破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第一百條第三款規定的適用應設置合理的條件。 首先,凡是在破產案件受理時,人民或者管理人對已知債權人已經送達申報債權通知,債權人仍放棄權利不在破產程序中申報或補充申報債權的,在和解協議、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又要求清償,人民應不予支持。 其次,債權人在破產程序中申報債權可以起到中止訴訟時效的效力,凡是在破產程序中未申報債權的或在和解協議、重整計劃執行中未提出清償要求的(雖然其提出要求后也必須等到和解協議、重整計劃執行完畢才可以得到清償),訴訟時效當然不予中止。債權人在和解協議、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又要求清償時如果超過訴訟時效,人民不予支持。 第三,立法規定債權人在和解協議、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后可以按照和解協議或者重整計劃規定的同類債權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這種同等條件既包括清償比例的限制,也必須包括延期清償的限制,即如果和解協議或者重整計劃規定同類債權均是延期2年清償,分2年清償完畢,債權人行使權利也要從其權利被確認時起延期2年清償,分2年清償完畢,這也是符合立法本意的。
洪麗萍律師 3分鐘前接洽了一條刑事辯護領域的問題
梁澤穎律師 1分鐘前接洽了一條婚姻家庭領域的問題
謝映偉律師 1分鐘前接洽了一條刑事辯護領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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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欽榮律師 2分鐘前接洽了一條刑事辯護領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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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濃縮簡版: 專利侵權賠償的計算方法是按照如下順序來確定的: 1、首先是按照專利權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 2、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查看全文 >>一、濃縮簡版 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侵權判定的原則主要有以下幾個: (一)全面覆蓋原則 是指被控產品或方法包含的技術特征包括了構成專利權利要求技術方案的全部技術特
查看全文 >>一、濃縮簡版 勞動合同解除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序號勞動合同解除的方式 1協商解除公司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 2單方解除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 3
查看全文 >>嚴格三重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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